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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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大局、大事、大势开展工作。我们积极贯彻“实时收集分析、迅速应对反馈、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正面导向、实现群众满意、维护良好形象”的工作方法,密切关注基层群众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正视问题、坦诚对待、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有效推动企务公开,切实化解负面质疑,杜绝矛盾升级,优化舆论环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公司的组织成长。

第二条:本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下设舆情监测协调组、网络舆情监测组和舆情应对处理组等专业小组。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1-3名人员担任部门舆情监测员,负责舆情监测的上报、处置意见的报送。

舆情风险隐患管理实施方案?

措施一: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舆情风险防范最重要的就是要有科学的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对网络舆情的常规检测,每天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评估舆情风险等级,整理出舆情监测分析报告,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的大小,制定工作预案。

措施二:借助网络舆情监测软件。通过采用蚁坊网络舆情监测软件的信息监测搜集功能,搜集各大平台与之相关的舆情数据信息,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自动识别其中的敏感信息,并及时预警。这样一来,不仅可提高其网络及社会事件的态势感知能力,以及风险防范能力,还可提供有效的舆情风险分析评估数据,减少因决策环节的主观判断误差。

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企业网络舆情应对解决办法

1.改变舆情管理观念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渠道广,很显然,过去的那些“瞒、拖、拒、删”等消极的舆情应对处置方法需要改变,应该转化为积极主动、公开和沟通的手段,把舆情引到自己想要的地方,以此实现网络舆情应对的最佳效果。

2.明确应对流程,强化外部沟通

即在网络舆情事件发酵后要迅速指派专人跟进,明确相对应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舆情走向,舆情传播影响范围等。与此同时,还应当强化外部沟通,尤其是行业KOL、主流的新闻媒体、上级主管部门等等,以达到为舆情应对工作减压的目的。

3.加强舆情监测,实时掌握舆情动态

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舆情的失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二次舆情的滋生,通过加强舆情监测,实时掌握舆情动态是关键。具体则可以借助像识微商情这样的企业舆情监测平台,对互联网舆情进行实时监测,自动挖掘舆情传播的平台、网民情绪、关键传播节点、传播数量,并自动分析舆情事件的发展脉络和当前态势,生成分析图表及报告,供企业舆情应对提供参考。

怎样做好网络舆情工作?

1.完善网络舆情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上市公司网络舆情管理队伍,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三则是建立虚假信息惩处机制,学会利用法律对谣言等恶意行为予以打击。

2.建立和完善舆情系统引导机制

首先,可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让谣言等止于公开。其次是可以建立发言人机制,在舆情滋生时公正客观正面地说明事实。再之则是结合网民的舆论诉求,积极主动地引导舆情,使舆情朝正面演变。

3.增强舆情系统预警意识

指的主要是借助一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比如识微商情监测系统,实时全面监测上市公司自身相关的品牌及形象,产品、服务、售后、管理者、代言人口碑等相关信息,并自动识别负面,实行在线化服务,提前预警,把握舆情态势,让你快速了解网络上谈论与己相关的各种声音,助力各类突发舆情的及时顺利解决。

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方法?

企业网络舆情解决方案

1.完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

应对和解决网络舆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科学的管理应对机制,通过借助像识微商情这类的舆情监测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对互联网舆论进行常规的7*24小时实时监测,每天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快速了解网络上谈论企业的各种声音,并能自动识别出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提前告警通知,生成舆情分析图表、简报,为舆情引导提供方向,助力企业顺利解决舆情。

2.占据网络舆论话语权高地

一旦舆情滋生,这个时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对网络突发事件进行积极应对,通过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澄清,向大众准确发布消息,和网民、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于占据网络舆论话语权高地,降低舆情解决的阻力。如果信息不及时公开,就会给予那些居心不良者可乘之机,使企业陷入被动当中。

3.学会拿起法律武器

对利用网络匿名的特点故意造谣、发表、传播有害信息者,企业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是有损企业形象、混淆视听的不实言论的来源,一旦发现,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避免舆情愈演愈烈。

处理网络舆情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舆情管控模式?

舆情管控措施方案:

1.不断提升与媒体沟通能力

与媒体有效沟通,控制虚假、涉密等信息的扩散,同时与媒体的良好关系也保证企业的正面形象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传播。

2.加大舆情监控投入,采用专业的舆情监控软件

换言之,即投资购买第三方网络舆情监控系统,为企业提供7*24小时实时全网监测,实时监测有关企业形象和口碑的负面新闻,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一旦有敏感信息出现,及时通知危机管理人员,抢占舆情处置先机,防止重大危机事件的产生。

3.组建专业舆情引导和管理机构

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在这点上就做的比较好。他们每年都会不断补充相关专业人才,在原有公关(宣传)机构中建立了舆情分析、舆情引导、舆情管控等专业部门,每当企业遇到舆情风险的时候可以确保提前介入,将风险控制在一个极低的水平上。即便是在平常没有重大舆情时,这些部门也可以通过议程的设置以及日常操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舆情处置办法?

舆情事件发生后\b,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u0005、权威信息\b,稳定公众情绪,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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